張俊偉:減稅將使海南自貿港資本和人才流動更合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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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
- 最后修訂:
- 2020-07-07 10:05:19
摘要:
為了實現把海南建設成高標準自貿港的目標,中央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,不斷出臺優惠政策。近日,有利于海南吸引人才、吸引資本流入的又一波政策利好公布。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《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》和《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》,提出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,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;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,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%的部分,予以免征。
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二級巡視員、研究員張俊偉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6月1日發布的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總體方案》)是海南自貿港建設實施的“路線圖和時間表”。此次的減稅措施,實際上就是“路線圖和時間表”里關于稅收方面內容的具體化,是落實《總體方案》的重要步驟。
他認為,要提高稅收方面的競爭力,海南自貿港建設強調的是對標國際先進水平,在政策設計方面具體對標的是香港。但內地的稅制跟香港的稅制不一樣,早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時,就在稅收方面作出了嘗試和探索。
他舉例解釋,香港居民到深圳等地工作,稅收超過香港稅率(15%)的部分由內地地方政府返補給本人,從而在沒有修改國內個人所得稅稅法的前提下,通過變通實現了與香港居民的稅率看齊。這次海南明確提出實行15%的稅率,比粵港澳大灣區稅率一體化建設更進了一步。
“資本有逐利性,會往稅收低的地區流動,人才也一樣,會往收入高、公共服務好的地方流。海南自貿區所得稅制度與香港看齊,有利于吸引更多企業和人才到海南創業發展。”張俊偉認為。
此次稅收優惠政策指出,減稅政策并不適用于全部企業,而是指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。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包括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《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(2019年版)》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增鼓勵類產業目錄。
同時還提出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游業、現代服務業、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,免征企業所得稅。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導向性,張俊偉認為,這和海南產業基礎相對比較薄弱、需要集中扶持和培育優勢產業、海南自貿區地域廣闊并且點多面廣的特殊情況分不開的。
“現階段屬于經驗積累階段,到了2025年以后,國家將對自貿港政策系統評估,全面封關之后,海南自貿港的制度塑造將進入更高層次。那時的政策將會更具有普遍性,其主基調將會按照負面清單進行管理,除了不允許發展的產業,其他都受歡迎。”他說。
減稅降費會給地方政府收入增速造成一定壓力,特別是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的情況下,國內國際經濟形勢都比較嚴峻,致使地方政府的財力更加緊張。
張俊偉認為,海南的基礎產業比較薄弱,農業人口比較多,服務業、制造業人口較少,政府應提供更多的公共資源來協調,需要地方財政保留一定的財力。此次減稅只適用于鼓勵類產業,并沒有全面推開,也是出于這樣的考慮。同時,為平衡這種關系,《總體方案》已明確提出要增加海南政府的債務指標,在減稅的同時考慮到了現實需要。
“隨著海南自貿港的發展、產業和人才實現集聚、人均經濟活動增加,未來可能會有一些減稅降費的優惠措施出臺,因此,要有一些相對應的制度,比如繼續完善土地、房地產方面的制度,以實現地方政府的收支平衡。”他建議。